奇幻完结
你爸爸...1985年,北京。胡同外人声喧嚣,冰糖葫芦的叫卖抑扬顿挫。叶母一进家门就扬着手中信件:“书怡,你爸爸来信了,你快看看说了什么。”...
状态:完结 作者:叶书怡沈文煜宋习清 1.33万字更新:2024-11-11 17:23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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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1985年,北京。胡同外人声喧嚣,冰糖葫芦的叫卖抑扬顿挫。叶母一进家门就扬着手中信件:“书怡,你爸爸来信了,你快看看说了什么。”......
第1章
1985年,北京。
胡同外人声喧嚣,冰糖葫芦的叫卖抑扬顿挫。
叶母一进家门就扬着手中信件:“书怡,你爸爸来信了,你快看看说了什么。”
叶书怡展开看完,望向母亲,声音有些低沉:“爸爸说,斐叔叔家的儿子近来升任了团长,问我愿不愿意继续小时候定下的婚约嫁到上海……”
叶母一愣,踟蹰问:“你要是不愿意,咱们就回信让你爸爸推了吧?”
叶书怡抿着唇,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,抬头道:“不用推,妈,我愿意嫁。”
叶母瞪大眼不敢置信道:“你……你同意了?那文煜和习清怎么办?”
“你们三个从小一起长大,之前因为他们,你爸调职到上海的时候,你死活不愿意跟着去。”
听见这两个名字,叶书怡心底一刺,随即扯了扯嘴角:“他们是他们,我是我。”
“我们都长大了,也该有自己的生活。”
叶母神色欣喜:“书怡,你终于想通了。”
叶书怡眼神愧疚:“对不起,妈,害你和爸爸两地分居这么多年。”
“我手头的工作处理好大概需要半个月,到时候咱们就一起回上海一家团聚吧!”
“说什么傻话,你想通就好了。”叶母宠溺揉揉她的头,“那我这就去发电报告诉你爸这个好消息,顺道再找街道开个介绍信……”
转瞬间,屋子里就只剩下叶书怡一个人。
她怔怔看着自己书桌上的一张黑白照片,上面是三个小孩。
她穿着小裙子站在中间,身旁两个穿着绿军装的小男孩一左一右站着,像是两个小卫兵。
这两人便是沈文煜还有宋习清。
他们三个是在一个部队大院里长大的,青梅竹马。
几人一起长大,一起闯祸,甚至玩过家家的时候,这两人还抢着说要跟她结婚。
从小到大,任何男生接近她,他们都要紧张好一阵。
第一次听说叶斐两家婚约的时候,这两人急得眼睛都要红了,央求她一定不要答应。
他们说得最多的话,就是:“书怡你在哪,我们就在哪。”
也确实如此,沈家世代军人,宋家伯父也是新中国第一代外交官。
两人本该子承父业,却跟着她读了她新闻学,又跟着她进入了新华报社,只为给她保驾护航。
他们明明宠着她长大,可直到那个叫林宛梦的女人出现,一切都变了……
轰隆一声雷响打断她的思绪,她看向不知何时变得阴沉的天空。
近来北京的天气总是多变。
叶书怡拿上伞正要去接去街道办事处的母亲,刚走到胡同口大树下,便遇见了采访结束,骑着二八大杠回来的沈文煜和宋习清。
“书怡,你要去哪儿?”沈文煜问。
叶书怡抿了抿唇,还是回道:“快要下雨了,我出门去接我妈。”
沈文煜闻言,应声道:“要不我送你过去,别淋了雨。”
宋习清不满地插话:“为什么你送啊,书怡,我送你……”
可这话刚说出口,一道娇俏声音便从不远处传来:“文煜,习清,你们回来了。”
胡同口,林宛梦穿着一身的确良碎花裙走过来:“我正好要找你们呢。”
说完她看向叶书怡,有些迟疑道:“不过,你们是不是跟书怡同志有事要办?”
沈文煜和宋习清异口同声道:“没有。”
这两个字像是一把刀就那样径直捅进叶书怡心脏,痛得她攥紧了手。
一阵冷风吹来,沈文煜神色温柔地看向林宛梦:“变天了,你穿的太少了,我送你回去。”
宋习清也献宝似的怀里掏出桃酥:“宛梦,你最喜欢的桃酥,我们刚才买的,快趁热吃。”
两人似乎完全忘了刚刚还在争着要送叶书怡。
叶书怡站在原地,眼中露出一抹习以为常的苦涩。
每次都是这样,当她以为自己被爱,林婉梦的出现就会打破这一切。
只要林宛梦在的地方,她就永远成了沈文煜和宋习清的第二选择。
可明明,她才是一直陪着他们的那个。
对面,林宛梦吃了一口,笑盈盈夸道:“好吃。”
宋习清松了口气,这才转头问叶书怡:“书怡,你要来一块吗?”
沈文煜也接话:“很好吃的,我们排了好久的队。”
叶书怡喉咙一片艰涩,他们似乎忘了,自己不喜欢桃酥。
第2章
沉默半晌,她只扯起唇角,轻轻摇了摇头:“不了,我赶时间,你们忙吧!”
沈文煜想要拉住她,雨滴却开始淅淅沥沥砸下。
叶书怡扬了扬手中的伞:“我有伞。”
林宛梦也开口道:“文煜,习清,我们快回去吧,我那个稿子想要你们帮我改一改。”
沈文煜迟疑一瞬,还是顿住了动作:“那你小心啊,书怡。”
宋习清也道:“书怡,我们明天早上接你一起去上班。”
叶书怡没有接话,走出几步,她回头看了一眼,沈文煜和宋习清将林宛梦护在中间正往大院里跑。
她眨了眨即将泛出雾气的眼睛告诫自己,还有最后半个月的时间整理所有的情绪。
等她嫁为人妇后,便不应该再为无关的人难过神伤。
将母亲接回家后,叶书怡坐到自己的书桌前,抽出纸一笔一划写下三个字——辞职信!
第二天叶书怡出门时,院子口空无一人。
她每天都是这个点出门去报社,沈文煜和宋习清都知道,他们明明说好要来接她,可是又一次失约了。
本不应该再有期待,可她的心口还是无法抑制的刺痛了一下。
叶书怡不想去探究原因,她深吸一口清晨冰凉的空气,回身关上门。
独自来到报社后,她直接去了社长的办公室。
看见她的辞职信,社长脸上满是诧异:“你要辞职?那文煜和习清呢?他们俩可是为了你才来报社的,不会一起走吧?”
说到这里,他的眉头紧紧拧起:“你们三个能这么强,要是一起离职……”
“他们不会走的。”叶书怡攥紧手,声音却轻轻的,“我是……要去上海结婚了。”
“这是我自己的私事,还请社长帮我瞒着,我不想搞得大张旗鼓。”
社长怔愣半晌,才叹了口气:“你要结婚了?以前看你们的相处,我还以为你会跟他们两其中一个谈对象呢,可惜了……”
叶书怡心口又闷闷疼起来,没人知道,她一直喜欢沈文煜,可是因为不想伤害一起长大的宋习清,所以她一直藏在心底。
或许是对她的惩罚,所以林宛梦出现了,那两人都不再喜欢她。
每个人身边的位置只有那么多,能给旁人的好也只有那么多。
一颗心这样小,只要有人挤进来,就注定有人要离开。
她眼中的自嘲一闪而逝:“社长您说笑了,我和他们不合适,只是发小而已。”
闻言,社长也没再劝:“既然这样,那我给你写一封推荐信,你要是愿意,就去上海我一个老朋友的报社,别埋没了你的才华。”
叶书怡心中一暖:“好,那就谢谢社长了。”
从社长办公室出来之后,她迎面便撞上了一起来上班的沈文煜三人。
林宛梦拍拍心口,一脸庆幸的模样:“好险,差一点就害你们迟到了。”
宋习清笑道:“看你下次还敢不敢赖床。”
沈文煜神色温柔:“好了,你别说她了,先让她把早餐吃了。”
叶书怡抿了抿唇,所以又是为了等林宛梦,今天才没有出现。
她刚要转头绕开,林宛梦却已经看见了她:“书怡同志,你今天来得这么早啊?”
叶书怡淡淡应了一声:“嗯。”
宋习清看见她,眉头微微蹙了蹙:“书怡,昨天不是说好了,怎么不等我们?”
叶书怡笑了笑:“还有点工作要处理,就提前过来了。”
林宛梦一脸羡慕:“我也想成为书怡同志这样独立,工作能力又强的女人,可是我好像太笨了。”
宋习清闻言拍拍她的肩:“没事,书怡以前比你还迷糊呢,人总是会变的。”
沈文煜温声道:“再说你今天就要转正了,慢慢学,我们会帮你的。”
叶书怡扯了扯嘴角,是啊,人总是会变的。
叶书怡心尖密密麻麻泛起刺,神色却平静:“恭喜你啊,宛梦同志。”
林宛梦惊喜道:“真的呀,我都没想到这么快呢,这样吧,今晚我请大家一起吃国营饭店吃饭庆祝一下,书怡同志也一起吧。”
叶书怡刚想拒绝,沈文煜却已经替她答应:“当然,我们三个可是走哪儿都要一起的。”
叶书怡垂眸,忽地有些想笑。
‘我们三个’?不是早就变成四人行了吗!
再抬头,她勾唇:“宛梦同志,我会去的。”
就当是,她退出他们世界的散伙饭吧!
第3章
傍晚,从报社出来,四个人就一起去了国营饭店。
大概是真的兴奋,一路上,林宛梦的声音就没有停过。
到了饭店,她想要去交肉票粮票,却被沈文煜拦下:“你才上班,有什么钱,我来吧。”
他一边说一边去点菜:“你的钱就自己留着买点喜欢的东西。”
宋习清也附和:“对,你之前不是说想要一直新钢笔,一会儿我陪你去百货商店逛逛,文煜请客,我就送你一只派克笔怎么样?”
叶书怡在一旁看着,蓦地觉得自己有些多余。
等到几人围着桌子坐下,林宛梦就笑道:“没想到我能这么快转正式工,听说就连书怡同志这么优秀的人转正的时候都用了三个月。”
她这么说着,眼神却是一直落在叶书怡的身上。
就连她的语气中,也隐隐带着炫耀。
叶书怡顿了顿,之前那些职工转正最少都要三个月,可林宛梦才来报社一个月,其中还有好几篇稿子出了错漏,都是作为主编的沈文煜和首席记者的宋习清帮忙扛下来的。
她想起当初这两人白天采访,晚上熬夜写稿,她劝说他们别那么拼,身体重要。
沈文煜说:“我要努力升职成主编,才能保护你的梦想,让你早点成为最优秀的编辑!”
宋习清也信誓旦旦:“我要成为首席记者,做书怡最好的搭档。”
可现在,他们都达到了当初想要的成就,却是利用职权为林宛梦提早转正。
原来,有些誓言,只能听前半句。
叶书怡收回思绪抬眸直视林宛梦,半晌后轻笑:“那可能是因为当初文煜还没成为主编,习清也还没成为首席记者,没人护着我吧!”
这话一出,林宛梦的脸微微变色:“书怡同志这话是什么意思?”
叶书怡从不主动挑衅,却不代表是个软柿子:“没什么意思,只是,有些路只能靠自己才能走得稳些。”
她如今成为这家报社的当家编辑,都是靠她自己一点一点的爬上来的。
林宛梦红了眼:“你是说我靠文煜和习清才能转正?书怡同志是不是一直看不起我?”
宋习清见状,连忙安抚:“书怡当然不是这个意思,她一向口无遮拦惯了。”
说完他略带责备地看向叶书怡:“书怡,你怎么能这么说呢,快跟宛梦道个歉。”
沈文煜向来温柔,此刻眼神也幽深起来:“宛梦确实有天赋,书怡你不该说这种话。”
两人就这样调转枪口对准叶书怡,仿佛她那句话多么罪大恶极。
叶书怡喉咙像是堵了块湿润的棉花,难受得紧。
半晌,她扯了扯嘴角站起身:“是我不会说话,我就不在这里扫兴了,你们慢慢吃。”
说完,不顾他们的反应,她直接转身离开。
沈文煜和宋习清刚想起身,林宛梦却呜咽起来,两人一愣神的功夫,门口已经不见了叶书怡的身影。
回到家里,叶书怡只觉得身心俱疲。
但她还是强撑着精神,收拾了一番离开的时候要带的行李。
打开书桌的抽屉,就看见里面放着的一些小玩具。
沈文煜、宋习清因为家里条件不错,小时候,基本每天都有一分钱的零花。
他们总是将钱攒起来,给她买拨浪鼓、小人书、玻璃弹珠……
叶书怡一件件翻着,眼眶微微红了,小时候的记忆仿佛还在眼前,又似乎久远得遥不可及。
事到如今,再留着这些已经没了意义,既然如此,明天就物归原主吧。
第二天叶书怡就抱着一个箱子去了报社。
刚进门就有同事叫她:“书怡,今天要送去的报纸刊印好像出了些问题,你来帮我看看吧。”
顾不得那么多,她将箱子放在自己的桌上,就朝印刷部走去。
等解决了问题回来,却恰好看见林宛梦将那个箱子从窗户口扔了出去。
叶书怡皱了皱眉,刚要质问她想干什么,却又见林宛梦匆匆忙忙跑出去。
叶书怡只能跟在她身后追出去,刚到楼下,就看见沈文煜和宋习清一起走了过来。
林宛梦当着两人的面,弯腰捡起那个拨浪鼓,笑容灿烂。
“你们来啦,我刚才看见书怡同志将这些东西扔出来,想着不能浪费,正准备帮她捡回去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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